中国新版宗教条例扩大限制范围至所有境内外国人

中国新版宗教条例扩大限制范围至所有境内外国人

中国新版宗教条例扩大限制范围至所有境内外国人

中国政府对中国基督徒设置各种限制已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是国家宗教事务局2020年11月出台的新管理条例扩大了宗教限制范围并涵盖了一直以来被豁免的群体:新规要求在华外国人必须和外国人一起敬拜。

新的管理条例名称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于11月18日公开发布。条例中指出“境内外国人进行宗教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尊重中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接受中国政府依法管理,不得利用宗教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得违背中国的公序良俗。 

据殉道者之声(南北韩)(简称VOMK)的代表贤淑·弗利博士,新的管理条规将所有仅外国人参加的宗教聚会场所全面置于政府的密切监督之下。 

“条例第十一条要求外国人的聚会活动必须由中国宗教教职人员主持,确需由外国宗教教职人员主持宗教活动的,需得到政府的许可。第七条表示: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必须在被批准的寺观教堂进行,由寺观教堂提供专场服务,如需其他在其他地点进行则需要政府的批准。第十条表示:申请在其他地点进行宗教聚会的申请者必须上报时间,人数,活动类型等,并需要将所有情况上报给宗教事务部门。第十三条表示申请者必须呈交其宗教的‘主要经典’以供审查,比如基督徒使用的圣经。第八条要求外国人聚会召集人‘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敌视中国的言行,没有不良记录,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中国居留许可期限还剩余六个月以上’。这些条例使得教会会众的信仰生活没有任何方面能够脱离政府的介入。 

弗利博士表示,(政府)高调的宣布这些细则可能意在产生一种“令人寒心的效果”,以阻止利用外国宗教聚会来对中国人传教与进行门徒训练。“该条例最长的部分表述了与中国公民进行了‘宗教交流’的外国人会遭受的所有罚款与处罚细节,”弗利博士讲到。“条例详细的列举了每位外国人可以带有多少本宗教书籍,以及外国人为进行‘宗教交流’所需要获得的政府批准。新的条例表示外国人不应有‘极端宗教思想倾向’,不应教导任何可能‘违背中国的公序良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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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利博士认为针对外国人宗教活动的新管理条例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积极影响。“在华的外国基督徒可能无法再避免遭受中国主内弟兄姊妹所遭受的逼迫,这些新的规定进一步地将与中国基督徒在主里合一的最基本的活动:敬拜,祷告,赞美神,彼此帮助等定性为犯罪。无论我们公民的身份如何,基督徒在主里都是一个身体。哥林多前书12:26讲到,‘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而新发布的规定不是迫使我们与中国的基督徒一同受苦,就是让我们与他们的团契就此分裂。但是,如果发生的是我们与中国信徒的分裂的话,那么这也意味着我们与基督的身体发生了分裂。所以我们的选择是很清晰的:我们必须在苦难中与他们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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